2005年7月至2005年8月: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人民法院 ,在校学生 ,负责日常办公室工作,接待来访人员,运用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讨论、参与案件的调查、讨论,随办案人员办理银行存款冻结、车辆的查封等,并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与社会工作经验。 阅读案卷材料并进行排序、整理、装订,旁听案件审理过程,更深入地学习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庭审程序,使理论实践相结合。 在四个案件中担任书记员,负责开庭准备和庭审记录的工作,并成功完成全部庭审程序的记录,受到全庭人员的好评,所记笔录也被备入卷宗中。 通过实习,更充分认识自己,增强了与人交流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收获颇多。 2006年7月至2006年9月: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人民法院 ,在校学生 ,负责案件调查、审判中的各种记录工作(谈话记录、询问记录、调查记录、宣判记录等),准确把握信息关键点,归纳总结重点,做到确实无误。 负责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的制作与送达工作。 积极协助办案人员做好当事人双方的思想工作,协调当事人的利益关系。 随从办案人员下乡了解调查民情、案情,并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宣传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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