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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局局属事业单位招专业技术人员一名[2017.11]

2017-11-22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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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总站(市绿色食品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总站(市绿色食品办公室)是经宁波市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复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宁波市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咨询和培训工作;开展宁波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相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业部门认证有机食品标志使用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初审及颁证后的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业部门认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专业人员培训及资格注册、年检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总站

专技人员

专技

1

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和相关技术研究,需田间野外工作,适合男性。

农业资源与环境一级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注:本、硕连读,专业一致

面向

全国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注:应聘人员可凭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187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属于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名时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215(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总站,海曙区宝善路220409室,电话:0574-87115098,联系人:胡维敏。

3、报名办法:可选择现场报名方式或邮送报名方式,报名者从宁波市农业局网站(网址:http://www.nbnyj.gov.cn/)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或者将报名表和以上相关资料及证件的复印件通过邮局(EMS)寄送到招聘单位(地址:海曙区宝善路220409室,邮编:315012);通过邮局寄送报名的考生,考试前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考试的时间、地点将于2018120前在宁波市农业局网站上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符合应聘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30:1时,则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如符合应聘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30:1时,则不再进行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宁波市农业局具体组织实施,通过邮局寄送报名的考生,须提前一天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按照电话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基础知识。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都淘汰。

笔试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成绩相同的,可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农业局网站(网址:http://www.nbnyj.gov.cn/)上公布。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农业局网站(网址:http://www.nbnyj.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农业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650

附件: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农业局

20171121

附件下载: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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