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忻城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户籍在本县内或本县常驻人口;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熟悉电脑操作及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1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2)报名时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忻城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办公室(忻城县城中路信用社对面三楼)
联系人:张平(工作人员)电话:5511450
(二)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聘用岗位的匹配性等相关知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考核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公布。考核由县农机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岗前培训、聘用及待遇
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从面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1年,聘用期间按全县财政供养临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月工资标准为1450元,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社会保险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险”列入县财政预算,由聘用单位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情况可优先再聘用或解聘;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忻城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