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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特禽养殖证

2011-11-22 网络

    山东临沂的读者给本刊打来电话:想搞特禽养殖,现咨询一下需要办哪些手续以及如何办理特禽养殖证?

    本刊答复:

    一、申办特禽养殖需要哪些证件

    需要办理的证据有:工商营业执照、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那么,这些证件要到哪些部门去办理? 具体办理的步骤有哪些呢?

    1.1、申请者先到当地林业部门的森林野生动物保护站(科)领取相应的表格,按要求实事求是的认真填写(需用碳素笔),然后按照林业部门的要求写出书面申请、蛇类养殖的可行性报告,提供培训证明、引种证明、资金证明、场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照片等。只要申请者提供的证件符合要求,实地核查后没有异议的,林业部门会很快批复并核发证件的。

    1.2、工商营业执照在当地的工商局办理,申请前准备好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场地证明,再提供林业部门核发的上述2 证,工商部门即可核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办理后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因为国家早在几年前就已废止了“两费”的停征,为的就是减轻个体工商业户的负担,以此来鼓励个体营业户的切身利益。

    二、特禽养殖选址规范

     2010 年5 月 1 日正式实施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也对选址以及审查等方面作了规定。

    第二章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中第五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 500 米 以上;距离种畜禽场 1000 米 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 200 米 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 500 米 ;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 3000 米 以上;

    (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 500 米 以上。

    ●第二十七条规定场所建设竣工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三)设施设备清单;

    (四)管理制度文本;

    (五)人员情况。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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