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药创制需走联盟合作之路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农药人才网


    中国农药工业在近10年的发展中,经历了从仿制到仿创结合、再到创制的一个艰难的过程,目前农药创制的理念已被普遍接受,重要性和必要性得到承认,已经确立了农药创制的基本理论和技术方法,建立了农药创制的必要基础设施,具备了农药创制的基础条件。并且,农药创制工作的队伍不断扩大,覆盖了产学研多家主体。
    农药创制的成绩
    “十一五”期间,中国农药创制成绩蜚然,已经取得登记的的创制品种36个,其中杀虫剂8个,杀菌剂18个,除草剂10个(参见表1),累计使用3.3亿亩次,销售近20亿元,还有4个具备登记条件正在办理之中。参与这些品种创制的研究院所包括沈阳化工研究院,湖南省化工研究所,江苏省农药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南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农大,华中师大等高校,以及江苏扬农股份,大连瑞泽,江苏克胜,山东侨昌等企业,已经初具产学研合作的创制联盟的雏形。 
 

    农药研发难度大,开发周期长,投入巨大是全球农药界面临的问题,而中国在创制品种的开发阶段,还存在田间试验数量少,研究不透等问题,加大了推广期间的难度。有些品种研发和推广脱节,市场占有率不高,有的品种特点不突出,市场竞争性差,中国的农药创制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为创制而创制的问题。
    在农药创制的主体中,高校重研究,轻应用,市场推广能力差; 改制后的研究院所要先解决生存问题,无暇过多投入研发;企业创制受到人才技术限制,不能有效开展。 
    立足当下,放眼未来,中国应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药创制联盟之路,以国家的产业政策为引导支持,通过开放式的联盟形式加强合作与分工。
    农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大型企业集团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整合行业科技资源,减少重复投资和重复建设,促进新药创制过程共性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建立多样化、多层次的自主研发与开放合作的创新模式,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高技术产品,逐步推进以联盟为依托的新农药产业群的发展,使中国从农药大国转变为农药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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