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加隐性成分影响农民科学使用农药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农业人才网
 
  日前,南方日报以《小瓶装假农药横行 滥加隐性成分埋隐患》(见本报3月16日A2版)为题曝光了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龙归及太和3个蔬菜生产大镇的农药市场混乱情况后,在社会各界引发强烈反响。对报道提到的农药暗含的隐性成分等问题,广东省农业厅等有关部门高度关切,并表示农业执法部门一直在严查农药乱加成分现象。
  “你们报道的这个话题非常有现实意义,也是目前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报道刊登后,刚从北京出差回来的广东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华南植物性农药研究中心主任、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农药学教授徐汉虹在其实验室里接受了南方日报记者的专访。徐汉虹指出,农药乱加隐性成分,这实际是一种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不仅影响农民科学使用农药,而且可能因农药残留而危害食品安全。
  徐汉虹还表示,国家应该大力推广植物性农药的生产与应用,培育特色产业链,既可推动产业转型,又可促进食品安全和生态保护。
  谈隐性成分:农药登记制度法令必须遵守
  南方日报:如何看待农药产品里边添加的隐性成分?
  徐汉虹:确实存在。我们对杀跳甲的农药进行过调查,检测发现含有隐性成分。这个问题由来已久,是明显违反农药登记制度的行为。不管基于什么原因,添加隐性成分的行为都是有害的。农药登记制度是国家法令,必须遵守。
  南方日报:农药登记制度的核心是什么?
  徐汉虹:农药由产品变成商品有一个前置条件,必须取得登记证,而这个过程需2-3年。由于创制一个新农药很难,绝大多数企业生产的是复配产品。国家明文规定,杀虫剂只能是两个有效成分的组合物,如果添加了另外的成分,那就是违法。
  众所周知,农药使用的对象是各种各样的生物。在南方,单一个小菜蛾,每年就可以繁殖超过20代,需要使用农药多达几十次。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知道,一款新配方,在田间使用两三年后,由于抗药性的问题,很可能已经对原来适用的生物无效了。
  南方日报:失去效果也就意味着失去市场。企业怎会甘心?
  徐汉虹:国家为保障食品安全而执行严格的农药登记制度。企业想维持产品的药效,采取添加隐性成分的办法。在一个产品配方里边添加新的成分,实际上就形成了新的配方,必须申请新的登记证。没有申请就是违法。
  南方日报:看来添加隐性成分,是一种有意行为?
  徐汉虹:并不是所有隐性成分都是厂家有意添加的。有些农药成分自己就会在储存期间发生改变。像低毒性的乙酰甲胺磷,由于其化学性质不稳定,在储存过程中,经常会水解成高毒的甲胺磷。所以在海南等一些地方,连乙酰甲胺磷也是禁用的。当然,对于黑作坊来说,他们的目的是敛财,只要有效果,就算是禁用成分也敢加。
  谈农药残留:科学使用才能杜绝农药残留
  南方日报:您反对添加隐性成分,是因为加重农药残留?
  徐汉虹:只能说危害甚大。含有隐性成分的农药商品,实际等于挂羊头卖狗肉。农民不知道它的实际成分,就无法做到科学使用。而目前,一些第三方机构在农产品(10.88,0.11,1.02%)上发现有农药残留,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生产者没有科学使用农药,如超量使用、忽视安全间隔期等。
  南方日报:也就是说农药残留多是由使用不当造成的?
  徐汉虹:可以这样说。但近年的调查也发现,20多年前使用的农药成分,仍可在地下水质检测中检出。如1983年就已禁产的有机氯,近年还发现在个别新出产的茶叶上有检出。实际上,在使用时,20%的药是喷在作物上,而80%是落在土壤,后者常常被作物根系所吸收。有些高毒成分,由于分解缓慢很可能在土壤里边不断累积。
  南方日报:怎样预防农药残留?
  徐汉虹:只要是正规、合格的农药,都是经过科学的残留实验后才准予登记的。所以,只要按照说明书上的使用方法来使用,是不会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预防农药残留是一个系统工程,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指导生产者科学使用农药。只有科学使用农药,才能有效延缓病菌害虫的抗药性,从而延长农药使用寿命,扼制第三成分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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