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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大副校长酒驾致2人死亡获刑3年引争议

2012-1-13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一审

  交通肇事罪获刑3年

  这起严重的车祸因为肇事者、死伤者身份特殊而成为舆论焦点。

  廖为明,1963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出事前,他曾担任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兼任江西农业大学园林花业公司总经理等多个职务。事后,为了支付被害者赔偿金,廖为明称已卖掉了自己的房产抵偿债务,并声称要用一辈子去偿还因此欠下的巨债。依照此前双方达成的民事调解书,廖为明共向两名死者家属和四名伤者支付赔偿金近210万元。

  23岁的死者杨菲是杨维国、蔡丽夫妇的独生女儿。女儿的离去让杨维国一夜白头。在杨维国递交的诉讼请求中,他写道:父母没了唯一的小孩就会成为孤寡“老人”。对独生子女家庭来说这是难以弥合的伤痛。为此,杨维国曾提出1元钱“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诉讼请求,但被一审法庭驳回。

  庭审时,法院还出具了交警大队关于补充侦查的答复,答复称四名伤者对赔偿表示“满意”,并拒绝进行法医伤情鉴定。但除黄田外,其他三名伤者都向记者表示过他们没拒绝法医鉴定。他们认为,不做伤情鉴定明显是为了减少廖为明的罪。伤情最重的余泽辉表示,自己的身体再也无法恢复到以前状态,对于廖为明的赔偿,他只能无奈地接受。

  去年10月19日,南昌经济开发区法院一审宣判,廖为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二人死亡、四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廖为明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等候交警处理,具有投案自首情节,积极赔偿了死伤者家属的经济损失,依法从轻处罚。法院判决,廖为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原告

  量刑轻愿退70万赔偿 一审结束后,杨维国夫妻立即提出上诉。他们认为应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交通肇事罪”来定罪。法院定刑有误,量刑明显偏轻,同时坚持请求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1元钱。

  杨维国说,去年12月开始,他们曾先后找到负责二审的法官,但法官明确表示不开庭审理此案。“法官还问我愿意退钱吗?我当时就说可以……面对无辜离开的唯一女儿,面对事实不清,我们怎么会守着一沓钱不放?”杨维国显得很激动。

  而杨维国口中的事实不清,主要纠结于“廖为明的车速没有确定”、“四名伤者没进行法医鉴定”、“廖为明所说的油门当刹车踩”等案件细节。他认为,廖为明为避免自己撞上公交车及隔离带、围墙而受伤,在完全能预见到可能给学校门口不特定多数学生造成伤亡情况下,放任他人生命于不顾,踩油门加速向右转向大学门口的众多学生撞去,对这场严重的交通事故是持放任态度,直接威胁到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廖为明的行为完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条件。

  此外,杨维国还强烈要求二审公开审理,他查阅了相关法律,“这个案子有这么多事实不清地方,怎么能够不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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