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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六大模块(二)

2011-11-17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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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与开发

  培训与开发:组织通过学习、训导的手段,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知识水平和潜能发挥,最大限度的使员工的个人素质与工作需求相匹配,进行促进员工现在和将来的工作绩效的提高。其中:
  培训的定义:培训是给新员工或现有员工传授其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技能的过程。
  开发的定义:开发主要是指管理开发,指一切通过传授知识、转变观念或提高技能来改善当前或未来管理工作绩效的活动。
  培训与开发的主要目的:1、提高工作绩效水平,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2、增强组织或个人的应变和适应能力。3、提高和增强组织企业员工对组织的认同和归属。
  企业培训与开发工作的特性:1、培训的经常性2、培训的超前性3、培训效果的后延性
  培训需求分析: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包括:1、组织的人力资源需求分析2、组织的效率分析3、组织文化的分析
  人员培训需求分析包括:1、人员的能力、素质和技能分析2、针对工作绩效的评价
  培训的方法:1、讲授法2、操作示范法3、案例研讨法等


五、薪酬福利管理


  薪酬的定义:是指员工为企业提供劳动而得到的各种货币与实物报酬的总和。其中:
  薪酬福利制度制订的步骤:1、制定薪酬策略2、工作分析3、薪酬调查4、薪酬结构设计5、薪酬分级和定薪6、薪酬制度的控制和管理
  薪酬结构的定义:是指一个企业的组织机构中各项职位相对价值及其对应的实付薪酬间保持着什么样的关系。
  影响薪酬设定的因素:一、内部因素1、企业的经营性质与内容2、企业的组织文化3、企业的支付能力4、员工岗位。二、外部因素1、社会意识2、当地生活水平3、国家政策法规4、人力资源市场状况。
  岗位评价:岗位评价是一种系统地评议每一岗位在单位内部工资结构中所占地位的方法手段。
  岗位评价的原则:1、系统原则2、实用性原则3、标准化原则4、能级对应原则5、优化原则,
  岗位评价五要素:1、劳动责任2、劳动技能3、劳动心理4、劳动强度5、劳动环境
  岗位评价的指标及其分类:岗位评价共分24个指标,按照指标的性质和评价方法的不同,可分为:1、评定指标,即劳动技能和劳动责任及劳动心理工14个指标2、测定指标,即劳动强度和劳动环境共10个指标。
  岗位评价的方法主要有:1、排列法2、分类法3、评分法4、因素比较法
  岗位评价标准的定义:是指有关部门对岗位评价的方法、指标及指标体系等方面所作的统一规定。


六、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其中: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无效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以及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属无效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定义: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互相了解、选择而约定得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劳动合同具备的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期限的分类: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合同的变更: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未变更部分继续有效。
  劳动合同的终止的定义: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
  劳动合同的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集体合同的定义: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问题,经协商谈判订立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的内容:1、劳动条件标准规范部分。2、过渡性规定。3、集体合同文本本身的规定。
  集体合同生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劳动合同文本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生效。
  集体合同争议:因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书面提出协商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视情况进行协调处理。

  劳动争议的定义: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行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劳动争议的范围:1、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放声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之间、个体工商户与帮工、学徒之间发生的争议。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有: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劳动仲裁委员会3、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本单位内部设立的机构,是专门处理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1、职工代表2、用人单位代表3、用人单位工会代表。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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